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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价格行为 维护患者权益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2日 00:00 来源:     访问量:

——我院连续三年获评株洲市“医药价格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327召开的株洲市医药价格管理暨医药费用监测工作大会上,株洲市物价局对2014年度在医药价格管理和医药费用监测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我院再次被评为株洲市医药价格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成为株洲市8家荣膺此荣誉的单位之一,也是株洲地区唯一一家连续三年获此殊荣的医疗机构。

一直以来,我院高度重视价格管理工作,充分抓住株洲市物价局自2012年以来开展医药价格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这一良好契机,不断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体系,努力提高价格管理水平,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三年来,我们逐步完善并严格落实物价管理制度与物价员岗位职责,价格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三年来,我们不断加强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及耗材的收费管理,通过医院信息化升级和“一卡通”、电子病历、检验条码的启用大大减少了收费误差。三年来,我们进一步落实收费优惠政策,以“限制医疗收费+对弱势人群的费用减免”为指导思想,推行单病种限价管理与临床路径管理,继续对低保特困对象的门诊诊查费实行减免优惠政策。三年来,我们坚持网上公示及免费发放住院患者“一日清单”,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在院内新增多处医疗服务价格公示牌,开通网上预约挂号,使患者可轻松实现自助挂号、交费及查询费用明细等。

三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我们将继续努力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坚持规范价格行为,维护患者权益,最大限度的减轻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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